行政复议专题讲座北京天达共和(武汉)律师事务所一、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目 录二、行政复议的管辖及参加人三、行政复议的程序四、行政复议的审查一、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一)立法模式1 、概括式总结2 、肯定式列举3 、否定式列举4 、附带性审查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申请人的申请不属于行政复议受理范围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一、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二)概况式总结1 、客体:具体行政行为2 、申请主体:利害关系人参见《行政复议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一、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三)肯定式列举1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措施3 、行政许可 4 、行政确权5 、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经营权 6 、行政机关违法变更、废止农业承包合同7 、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 8 、行政不作为9 、行政机关行政给付违法 10 、其他参见《行政复议法》第六条一、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四)否定式列举1 、内部行为,如行政处分和其他人事处理决定——记过、降级、撤职、开除,不服应提出申诉。2 、行政调解,如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不服应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参见《行政复议法》第八条一、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五)附带性审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一 ) 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二 )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三 ) 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参见《行政复议法》第七条一、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六)其他不属于行政复议受理范围的事项1 、抽象行政行为,但部分抽象行政行为可进行附带性审查。2 、行政指导3 、行政检查4 、重复申请5 、对申请人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6 、事实行为一、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七)实务分析1 、对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处罚:《统计法》第四十二条: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体工商户迟报统计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一、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七)实务分析2 、对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等行为的处罚:《统计法》第四十一条: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个体工商户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七)实务分析3 、统计工作检查:《统计法》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在调查统计违法行为或者核查统计数据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发出统计检查查询书,向检查对象查询有关事项;二)要求检查对象提供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三)就与检查有关的事项询问有关人员;(四)进入检查对象的业务场所和统计数据处理信息系统进行检查、核对;(五)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登记保存检查对象的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六)对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进行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时,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未出示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