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干部 2020 年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承诺一、必须承诺的内容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并重点做到:1、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2、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3、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4、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5、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6、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7、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8、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9.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不搞“团团伙伙”,不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组织。10.不违反规定或利用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不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违反规定“以权揽储”;不违反规定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不违反规定在企业和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单位兼职取酬。11.不违反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相关纪律规定。12.不违反办公用房、公务用车使用等管理规定;不用公款报销或到管理和服务的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13.不组织、参与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活动。二、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省、市有关改进工作作风的要求和本人工作职责等需要承诺的其他内容xx: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xx:严守审计“四严禁”、“八不准”工作纪律。xx: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xx: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依法审计、文明审计。xx:遵守审计“八不准”、“四严禁”。xx: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