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工作总结2021 年以来,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民政政策,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助力推动现代化美好 XX 建设。一、不断强化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扶尽扶”。2021 年累计发放农村低保 46462 人次、2341.71 万元,城市低保 29639 人次、1503.98 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6935 人次、595.38 万元;照料护理补贴 984 人次、发放资金20.33 万元;临时救助 126 人次、36.72 万元。2022 年累计发放城市低保 30374 人次、1797.50 万元。农村低保 45841 人次、2633.47 万元;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照料护理补贴 8475人次、675.59 万元;对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 126 户家庭实施临时救助,发放救助资金36.56 万元。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基本民生保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全区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 173.77 万元,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41.12 万元。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机制,扩大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数据比对。完善主动发现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根据困难程度和困难类型,及时给予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或急难社会救助。全面开展摸排核查,建立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形成“信息共享+常态监测”机制。目前,全区已认定城乡低保对象 3986 户 6178 人,特困人员527 户 543 人,低保边缘家庭 40 户 81 人,支出型困难家庭 5户 12 人。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扎实开展救助对象抽查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救助信息公示公开制度,精准落实各项救助帮扶措施。持续开展社会救助领域专项治理,巩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果,着力解决面对群众诉求冷硬横推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以优良作风推动落实基本民生保障。二、持续提升特殊群体服务水平聚焦特殊群体,不断增强特殊困难群体获得感幸福感。截至目前,全区已认定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80 人,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 104.3 万元;实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发放助学保障金 6.45 万元。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目前全区符合条件的1896 名困难残疾人和 3602 名重度残疾人累计发放生活补贴287.3 万元、护理补贴 526.7 万元。重点做好残疾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让精神障碍残疾人尽快的回归社会。做好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工作,注重源头预防和预防性救助,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生活无着人员专题宣传活动;加强巡街力度,组织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行动。2022 年 5 月份,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走失 18 年的聋哑男子成功寻亲,是XX 首例通过家族血样比对技术为流浪走失人员成功寻亲的典型案例。三、统筹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能力建设,组织召开 XX 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会议,依法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项督导。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推进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建设,提升儿童主任服务能力。实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行动,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帮扶力度,扎实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农村留守儿童牵手行动、农村留守儿童大走访等活动。加强政策宣传引导,落实监护责任,完成留守儿童信息台账更新工作,全区在册农村留守儿童 61 名、困境儿童 7 名,监护责任确认落实率为 100%。四、持续做好婚姻登记和殡葬管理工作坚持依法行政、热情服务的理念,严格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办事。XX 区共办理结婚登记 3994 对,补办结婚登记 2162 对,办理离婚登记 1073 对,补办离婚登记524 对。贯彻落实中央、XX 省关于深化殡葬改革推动新时代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意见。持续推进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加强对现有设施设备的改造提升,因地制宜补齐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规范引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