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首届“XX 最美退役军人”推选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县委各部委办,县各委办局,县各有关单位,县各人民团体: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思想政治引领,讲好退役军人故事,为庆祝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营造良好氛围,根据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今年组织开展首届“XX 最美退役军人”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退役军人事务厅(局)长会议精神和全省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开展“XX 最美退役军人”推选表彰活动,推出一批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在经济社会建设各个领域取得明显成就、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退役军人典型,充分展示退役军人永葆本色、奋发图强的优秀品质和良好精神风貌,动员广大退役军人倍加珍惜荣誉、积极投身国家建设发展,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学习最美、争当最美,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军人、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营造立足岗位做贡献、建功立业新时代的时代风尚,为推动 XX 高质量跨越发展、与全省全市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二、活动的组织领导为确保活动高效、有序开展,成立县首届“XX 最美退役军人”推选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三、推选对象和条件首届推选活动,计划评出“XX 最美退役军人”10 名。(一)推选范围目前户籍在 XX 县的退役军人(以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系统登记为准)。(二)推选标准推选对象要求政治过硬,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推荐:1、自主创业,同时带动相关人员就业,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退役军人。2、在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脱贫工作中,带动广大群众致富奔小康方面具有榜样作用的退役军人。3、积极参加扶危济困、社会公益事业等,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积极参加社会敬老、爱老、助老等公益活动,事迹突出,赢得较高赞誉的退役军人。4、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退役军人。5、真诚待人、诚实守信、言行一致,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认可度的退役军人。6、英勇顽强、临危不惧、扶危济弱方面事迹突出的退役军人。7、身残志坚、发愤图强、超越自我的退役军人。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推荐:1、有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受到有关部门处理。2、组织、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或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3、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受过党纪处分。4、发生违法案件,或受过刑事处罚。(三)推选方式本次推选活动采取组织推荐、社会推荐和个人自荐三种方式。1、组织推荐: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县直各系统要广泛宣传动员,在认真摸底的情况下进行推荐,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县直各系统至少推荐 1-2 名候选人。2、社会推荐:各社会团体推荐身边符合评选条件的人选。3、个人自荐:对符合条件的可以自我推荐。推荐候选人将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把关,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议。同时组织相关媒体对候选人事迹进行宣传,营造良好宣传氛围,最终将评选出10 名“XX 最美退役军人”进行表彰。四、活动组织流程(一)深入发动、广泛推荐。各级层层发动,深入挖掘身边退役军人立足本职、干事创业的感人事迹,挖掘和选树一批先进典型。(二)遴选公示、组织投票。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对各地、各单位推荐对象进行初步遴选,在兼顾表彰类型、人员对象、地区行业的基础上确定 20 名候选对象,在相关媒体进行宣传。进行网上投票公示,及时核查社会各界对公示人员的相关反馈信息。(三)组织颁奖、学习实践。组委会综合投票情况,遴选确定 10 名首届“XX 最美退役军人”,在“八一”前夕,结合“八一拥军晚会”举行揭晓仪式和颁奖典礼。五、相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XX 最美退役军人”推选活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