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3 年严肃财经纪律暨会计信息质量自查工作的通知各相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落实“全省财会监督工作会议精神”,根据***财会监督工作计划的要求,决定开展开展 2023年严肃财经纪律暨会计信息质量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查内容主要从预算管理、资金支付管理、货币资金管理、会计管理、内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账户管理、往来资金管理、票据管理、决算管理、存量资金管理等 12 个方面的内容,其中,重点关注存量资金清缴情况,“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使用情况,私设“小金库”及滥发钱物问题。二、自查对象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及县属国有企业。三、自查范围重点检查 2022 年以来各单位执行财经法规和严肃财经纪律有关情况,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填报附件 1 表格,县属国有企业填报附件 2 表格,自查结束后县财政局将随机开展抽查,如有必要,将追溯至以前年度和延伸至相关单位。四、自查时间2023 年 7 月 17 日至 7 月 27 日。五、材料上报由各预算主管部门统计其下属单位自查情况表,汇总后填写附件表格,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前向县财政局各归口管理股室报送加盖公章的财经纪律自查情况统计表扫描件,各预算主管部门在自查自纠中若没有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同样要报送材料,未及时报送的单位将列入抽查名单。7 月 31 日前,县财政局各归口管理股室完成自查情况汇总工作,形成股室汇总报告并及时报送监督评价股。附件:1.严肃财经纪律及会计信息质量自查表 2.县属国有有企业严肃财经纪律及会计信息质量自 查表**2023 年 7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