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 2023 年“两纲”工作总结和 2024 年工作计划今年,我局坚持把妇女儿童工作列入全局工作目标和重要议事日程,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重点,积极主动将妇女儿童工作融入到基层治理、婚姻登记、民政社会救助、流浪儿童救助等工作中,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一、工作成效及措施(一)优化村(社区)“两委”班子结构,保障妇女民主政治权利。为提高基层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能力,着力优化村(社区)“两委”班子结构,加强对妇女的培养、选拔和任用,将群众反映好、政治素质高、执行力好的女性干部吸收到村(社区)“两委”干部中。目前,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 277 人、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 275 人,其中女性比例分别达到 31.5%和 46.1%,村(居)委会主任中女性 15人,比例达到 12.1 %。(二)加强婚姻登记管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一是依法加强婚姻登记管理。通过专题宣传和讲座的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等婚姻法律知识,发放宣传资料 5000 余份,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妇女群众的法律观念和权益意识。二是通过婚俗改革工作的持续开展,对婚姻家庭文化、正确的婚恋观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市民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经营和谐的婚姻家庭。三是推动引入社会工作专业力量服务婚姻家庭辅导,增强妇女群众维权意识,促进家庭和谐。2023 年开展婚姻家庭进社区活动 2 场次,现场咨询辅导、婚前辅导讲座 6 场次,参与群众 120 余人次。婚姻情感危机干预 48 对、96 人,成功化解婚姻家庭纠纷、劝和草率型离婚 30 对、30 人。(三)兜底民生保障底线,提升妇女儿童关爱服务水平。1.发挥兜底保障职能,逐步提高困难妇女儿童救助帮扶水平。扎实开展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及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积极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妇女儿童纳入低保保障范围。目前,我市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妇女儿童共计 7121 人,今年新增困难妇女儿童 3823 人。逐步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从今年 7 月开始城市低保标准从XX 元提高到 XX 元,农村低保标准从 XX 元提高到 XX 元,最低生活保障补差水平逐步提升。对因病因灾等突发严重困难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积极实施临时救助。2023 年共为 920 位生活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发放临时救助金 XX 万元,其中妇女 127 人,发放救助金 XX 万元,儿童 17 人,发放救助金 XX 万元。2.加强民政基础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妇女养老服务水平。我市现有养老机构 20 个(公办 15 个,民办 5 个),服务范围覆盖全市 10 个镇(街道),共有养老床位 2973 张(公办 2201 张,民办 772 张),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老人911 人(女性老人 273 人),民办养老机构入住老人 380 人(女性老人 152 人)。有日间照料中心 37 个,社区覆盖率达 90%;主城区建有 2 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中心镇建有3 个农村养老服务互助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每年为孤寡老人、失能老人、农村留守老人、空巢独居老人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助餐、助医、助行、助洁、助急居家养老服务和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同时全面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巡访机制,月探访率达到 100%;落实高龄老人福利待遇,8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应发尽发;每年为 7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提高老人抗意外风险的能力。目前,我市已初步建成“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逐步提升妇女的养老水平。3.织密织牢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网。一是落实基本生活保障政策。严格落实德阳市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建立动态增长机制。2022 年,机构养育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已分别提高到 XX 元/人/月和 XX 元/人/月。全年新审批孤儿 2 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 人;累计为 25 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 XX 万元,为 37 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 XX 万元。二是落实助学政策。2023 年审批、发放孤儿和实事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金 15 人,共计 XX 万元。三是建立健全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