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思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一定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视不断提高,党的二十大强调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提出要“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省政府 2022 年出台了《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意见》,要求“2022 年至 2024 年,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在全省逐步推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新模式,相对于过去由于要完成某项中心工作或提供某项公共服务,片面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从而加重财政负担的旧模式,其积极作用不容小觑。本文中,笔者将立足本县实际,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视角,浅谈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几点思考。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和机构编制管理现状县幅员面积 2660.6 平方公里,总人口 X 万人,辖 X 个乡镇,2017 年被省委、省政府列为省扩权强县试点县之一。作为人口过百万、扩权强县试点县,县面临社会结构不断变迁、社会诉求复杂多样、社会矛盾日益突出等诸多问题,群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近年来,我县从改革发展的战略全局出发,积极探索、扭转思路,主动求变,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新理念和新途径。我县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主要通过三个途径:一是社会组织服务外包。主要包括市政设施维护、园林绿化、市容卫生、校园安保和物业管理等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切身利益的方面。2022 年,外包服务资金支出金额为 2366.72 万元;二是开发公益性岗位。今年以来,全县在机关事业单位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 759 个,占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总人数4.9%,共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 1023.55 万元;三是合同制临聘工作人员。截至目前,全县临聘工作人员共 4400 余名,其中,60%以上为单位自筹工资(主要集中在卫生系统),财政拨款人员不足 40%。尽管我县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已经进行了部分实践,但是,在政府职能转变的大环境下,工作力度明显不足,存在规模偏小、质量不高,机制不健全、制度未配套等问题。实际上,我县政府采取的仍旧是全能型的“大包大揽”模式,从机构设置到财政拨款再到具体工作的实施,都是由政府承担下来,由此大大增加了政府自身工作量。并且,随着政府中心工作的不断增加,社会事业的不断发展,部门职能的不断加强,部分单位人手明显紧缺。为更好的完成工作,单位会提出增加编制的要求,甚至在一些新的领域还需要申请设置新的机构。然而,党的十八大之后,新一届中央领导提出了“本届政府任期内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目标。随后,省委编办对各市、县下达了机构编制限额,实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控制,事业单位编制总量要以 2022 年底统计数为基数只减不增。但是,从2023 年底到现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申请增加编制数 60 余名,申请使用空缺编制数达 750 余名,并且有不断增长的态势。目前,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对机构编制的刚性需求与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控制的刚性约束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如果维持现状,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质量和覆盖范围将跟不上群众的需求,如果无限制的增加机构和编制,必然会导致机构臃肿、编制膨胀,甚至会陷入“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恶性循环。因此,就我县而言,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是转变政府职能,精简机构、降低行政成本,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选择,也是实现机构编制“瘦身”的最佳出路。二、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对机构编制管理的影响新形势下,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对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服务内容的进一步拓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然而,政府不可能无限制增设机构、增加编制,也不可能把各类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