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支持人大工作情况汇报近年来,县委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高度重视人大工作,积极关心、支持人大履职行权及自身建设,使县乡人大工作在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去年 9 月 1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来县调研时对 X 人大县乡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 X 人大工作很有特色,走在全市各县市(区)前列,尤其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等方面,更是创造了X 经验,值得学习肯定。我们的具体做法是:一、健全机制,切实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人大工作是县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县委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好职责,不断健全和完善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制度和工作机制,把人大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来抓。一是建立健全人大参与县委决策制度。主动邀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参加县委书记办公会议、列席县委常委会议。常态落实县人大班子成员和相关委、室同志参加县委开展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推荐和测评等重要事项和活动。一贯坚持县委及时将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向人大常委会通报,并注重听取其意见和建议。二是建立健全县委联系人大工作制度。明确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联系人大工作,与人大班子成员保持即时沟通,指导帮助开展工作。凡人大开展的重大活动或人代会等,需县委主要领导出面的,县委主要领导都准时参加并做重要讲话。三是建立健全县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片区、重点项目和乡镇工作制度。发挥县人大班子成员工作经验丰富、实践能力强的优势,让每个班子成员联系 1 个片区、1 个乡镇、1-2个重点项目,指导乡镇工作,推动项目落实。二、充分信任放手,支持人大创造性履行职责随着民主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人大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县委适时为人大行权提供更广阔的空间和平台,放手让县人大工作在探索中前进、在开拓中发展、在创新中提高。一是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去年以来,县委常委会讨论并通过《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试行)》,督促县政府制定实施意见,从制度层面保障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及时作出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去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对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和经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扩权强镇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等 34 个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作出决议、决定 2 项,提出书面意见、建议 32 项,许多重要意见、建议得到了县委的高度重视和及时采纳。二是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去年以来,县委常委会讨论并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办法(试行)》,并以县委名义转发了县人大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加强对财政预算决算审查和国有资产监督,依法管好国有资产及政府的“钱袋子”。2023 年,支持县人大成立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针对招商引资项目履约中存在的问题,对 2015 年以来投资在5000 万以上的 56 个招商引资项目履约情况开展了调查,为县委县政府做好今后的招商引资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三是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县委坚持 “一府两院”的重要人事安排,事先征询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意见,并支持县人大常委会按照法律程序办理,尊重和维护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选举、表决的结果。经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干部,在法定任期内一般保持相对稳定;因工作需要调整的,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理。去年以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126 人,其中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2 名,任命人民陪审员 72 名,免职 14 名,接受辞职 8 名。三、全力创造条件,确保人大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建立健全县乡人大组织机构。为适应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经县委十二届 66 次常委会研究决定,将执法监督室更名为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增设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并确定 7 个工作委员会的领导配置为一正三副。去年,根据县委转发的《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在基本配齐人大专职主席的基础上,在全县 63 个镇乡单独设立镇乡人大办公室,落实 1 名专兼职人大干事。二是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为进一步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整体结构,今年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