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永丰县营商环境迎评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根据《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我省既要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同时也要做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促使营商环境不断改善。近期,省工商联已启动市场主体的评价工作,省发改委和省直相关单位也将同步开展评价工作。为做好我县的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确保取得好成绩,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把握评价方法省营商环境评价内容由三方面组成,分别为第三方评价、企业评价和省直部门评价,总分 100 分,其中第三方评价 60 分,企业评价 20 分,省直部门评价 20 分。(一)第三方评价(分值:60 分) 评价指标: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设立一级指标 14 个,二级指标 45 个。一级指标(14 个)分别为:开办企业与注销、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获得用水用气、登记财产、纳税、获得信贷、执行合同、劳动力市场监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务服务、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市场监管。二级指标(45 个)分别为:开办企业流程、开办企业时限、开办企业费用、开办企业便利度、企业注销;办理建筑许可流程、办理建筑许可时限、办理建筑许可费用、建筑质量控制指数、办理建筑许可便利度;获得电力流程、获得电力时限、获得电力费用、用电信息透明度、供电可靠性;获得用水用气流程、获得用水用气时限、获得用水用气费用;登记财产流程、登记财产时限、登记财产便利度;纳税时间;合法权利度指数、融资结构、融资成本;解决商业纠纷时限;公共就业服务和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劳动力权益保障;互联网+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参与度、流程规范性与管理;互联网+招标、投标和履约担保、外地企业中标率、投诉机制;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政务服务事项便利度、惠企政策服务、政务服务满意度;知识产权创造、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双随机、一公开”落实情况、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率、政务诚信度、商务诚信度。主要评价方法:1、工作材料核查。主要核查各单位 2020 年度的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材料,包括工作总体情况、各评价指标工作总结、相关指标事项办理清单、相关佐证材料等。2.实地核查。实地调研业务办理流程、时间等,获得佐证资料。3.访谈调查。从提供的各指标企业或单位选取选取作为访谈对象,采用座谈、“一对一”访谈等方式展开调查,获得有效的指标数据,发现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4.问卷调查。针对部分指标设计调查问卷,同时以书面形式提出若干问题,来询问受访企业和相关政府部门办事人员。5.电话调查。调研组以电话调查形式进行评价。(2020 年度优化营商环境材料提供的企业名单内抽选)评价时间:5 月底启动(二)企业评价(分值:20 分)评价方法:1、问卷调查。采取随机抽样,在每个县(市、区)抽取部分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 1200 份参与问卷评价,有效问卷目标为每个县不少于 100 份。完成抽样后,问卷系统自动发短信链接至被抽选市场主体联系人手机。被抽选市场主体通过短信内的链接直接答题,参与评价。问卷发放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2 日至 5 月 31 日。填写时间在 3 分钟以上视为有效问卷。2、实地调研。一是召开企业座谈会,走访部分企业。二是办事大厅随机访谈,访谈企业办事人员,了解办事流程、时限、费用等情况。(5 月 26 日-6 月 12 日)(三)省直部门评价(分值:20 分)评价方法:省直部门按指标内容评分。各指标责任单位要补充调整收集好本单位今年以来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的文件、优惠政策、相关指标事项办理流程和清单、工作特色亮点、宣传等佐证资料。要主动加强与省直评分单位的汇报对接,积极宣传上一年度以及本年度我们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举措、工作成效,争取省直相关部门的最大认可。评价时间:省直单位评价已展开,即将反馈结果。请各地认真对接,争取好成绩。二、广泛宣传动员(一)通过媒介宣传。一是从 5 月 17 日起,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公众号、电视台重要版面、重点时段宣传《关于开展 2020 年江西省营商环境企业评价的公告》,在黄金时段开辟永丰优化营商环境专栏,专题报道一些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进展和成果;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