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市生态环境局 2023 年工作总结汇编(5 篇)目录 1.市生态环境局 2023 年工作总结 2 2.市生态环境局 2023 年工作总结 12 3.市生态环境局 XX 分局 2023 年工作总结和 2024 年工作思路 17 4.市生态环境局 XX 管理局 2023 年工作总结和 2024 年工作计划 25 5.市生态环境局 XX 县分局 2023 年工作总结及 2024 年工作思路 37市生态环境局 2023 年工作总结 一、2023 年工作总结 2023 年,XX 市生态环境局在省厅坚强领导和具体指导下,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安排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环保督察整改,全面实施流域综合治理,稳步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一)目标完成情况 1.大气环境质量方面。省下达目标为:优良天数比例86.9%,PM2.5 平均浓度 34.3μg/m3,重污染天数控制在 7 天以内。2023 年,我市优良天数比例为 86.6%;PM2.5 平均浓度— 2 —36.0μg/m3;重污染天数 9 天。 2.水环境质量方面。省下达目标为:9 个省控地表水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为 88.9%,6 个国控地表水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为83.3%,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比例为 0。2023 年,6 个国控和 9 个省控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率均为 100%,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比例为 0。 3.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省下达目标为:氮氧化物 51吨、挥发性有机物 68 吨、化学需氧量 480 吨、氨氮 18 吨、总磷 6 吨。通过积极推进减排项目实施,经初步测算,减排氮氧化物 355.3 吨、挥发性有机物 157 吨、化学需氧量 1067.5 吨、氨氮 500.3 吨、总磷 13.8 吨。 4.饮用水水源地水质。2023 年,汉江泽口、红旗码头2 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保持 100%。15 个“万人千吨”乡镇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 5.农村环境整治。省下达任务为:完成 20 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 8 条国家清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截至 2023年底,已完成 22 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 8 条国家清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 6.行政执法。2023 年共立案 38 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25 份,轻微不予处罚 13 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 起,移送行政拘留 2 起,涉刑事案件移交 1 起。— 3 — 7.生态创建。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2023 年获命名省级生态镇 1 个、省级生态村 16 个。 8.环境信访。2023 年,共接待群众投诉 301 起,同比下降 28.5%,信访件按期受理率、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均为100%。 (二)主要工作情况 1.坚决守牢水环境安全和生态安全底线。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扛牢水环境安全和生态安全底线政治责任。一是积极推进流域水环境治理。加强重点流域日常监测监管,强化监测预警和调度处置,每日随时密切关注水质变化情况与趋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污染影响,保障水质稳定达标。对汉江泽口、红旗码头 2 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万人千吨”饮用水源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全力保障饮用水源地安全,对水源地发现的问题,及时点对点交办并督促整改落实。二是构建有效的生态监管体系。严格落实生态红线制度,完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调整,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三是强化自然保护地日常监管。实施“绿盾”行动,开展并落实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和巡查监管。 2.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调整加强市环科院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职责,进一步增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量。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推进 9— 4 —大攻坚重点任务。实施大气治理项目 150 个。针对移动源污染问题,组织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造假问题全覆盖式专项检查,立案处罚 6 家。加强重点路段、时段扬尘管控、洒水保洁调度,强化颗粒物和臭氧防控。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 18 次。持续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和宣传引导,落实督办通报约谈机制,问责 42 人,强化责任落实。二是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协调加强汉南河、东荆河、总干渠水资源调度,精细化调度涵闸启闭。强化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