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结束时的讲话(2018 年 1 月 31 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今天上午刚刚胜利闭幕,大会选举我们为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下午我们接着召开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刚才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事项,标志着本届省人大常委会开始全面行使职权。在座的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都是省级国家权力机关常设机构的一员,岗位重要、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继承和发扬历届省人大常委会的优良传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继往开来、传承发展贡献力量,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和重托。省十三届人大任期的五年,正处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省十四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奋力推进“两个高水平”建设、谱写“两个一百年”目标浙江新篇章的关键时期。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使命担当,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立足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这个根本取向,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全面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更好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推动浙江人大工作继续走在前列。第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国家权力机关,也是政治机关。这就决定了人大工作必须把讲政治作为第一位的要求。我们要增强政治觉悟,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领会这一思想的重大政治意义、历史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坚定地自觉用这一思想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魂,坚定地自觉将这一思想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运用到各项人大工作和民主法治建设中去,努力实现人大工作理念、定位、方向、重点的与时俱进,确保我省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特别是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正确处理好人大与“一府一委两院”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自觉同西方的“多党制”“三权鼎立”“两院制”划清界限,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第二,不断提高新时代人大工作履职水平,为推进“两个高水平”建设发挥更大作用。我省人大设立常委会近 40 年来,历届省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要在继承过去丰富实践和有益经验的基础上,按照新时代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坚持正确履职、全面履职、有效履职、创新履职,不断谱写新时代浙江人大工作新篇章。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要不断提高立法质量。随着地方立法工作的深入推进,我省立法面临的主要问题已经从“有没有”逐步转向了“好不好”。我们要积极顺应新形势新要求,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制定符合浙江实际之法、改革发展管用之法、人民群众期待之法。要坚持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的有序衔接、同步推进,抓紧制定同全面深化改革相关的法规,及时清理和修改完善与改革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更好地发挥立法在引领、推动和保障改革方面的重要作用。要着力在经济转型升级、保障和改善民生、社会治理创新、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加快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要加强对设区的市立法工作的审查指导,及时帮助解决立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健全工作机制,增强工作能力。二要改进创新人大监督。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的全面贯彻实施,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职责。我们要充分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着力在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增强实效上下功夫,切实把监督职能履行到位。要找准监督工作着力点,抓住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牛鼻子”问题,精心选题、集中用力,推动中心任务落实和群众关切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