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2019 年 4 月 16 日,根据录音整理)省政府召开这样一个高规格、大规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这恐怕是首次。目的就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工作要求,对标国际和全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改革创新,加快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增强湖北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刚才,必雄同志通报了我省一季度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情况。我听了之后,既高兴,又着急。高兴,就是督查动了真格,对问题敢于揭短、较真碰硬、点名道姓。督查就应该这样,决不能走过场、做样子、搞形式主义。着急,就是我省营商环境还存在不少问题,许多工作还没有落实,营商环境评价在全国排名靠后。省发改委通报了国家和省开展营商环境试评价工作情况,省住建厅传达了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一、聚焦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坚定进入全国第一方阵的目标不动摇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国家发改委全面梳理了国内外营商环境相关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法,构建了中国特色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自 2018 年 3 月起,已经选取了 22 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试点,今年将评价范围扩大至直辖市、部分省会城市和地级市,明年将在全国全面开展。这是国家在全球化与逆全球化交替竞逐的大背景下,通过开放型制度安排,宣示中国改革开放不停步的坚定决心和重大举措。指标评价体系主要聚焦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三个维度,评价尺度重点衡量企业在创业、发展全生命周期的便利程度和费用成本,聚焦城市对企业的法律保护水平和市场开放水平,聚焦商务成本的竞争力和人居环境的吸引力,聚焦城市基础设施的硬环境和城市文明水平的软环境。在全球、全国都在开展营商环境评价的大势面前,湖北该怎么办?如果无动于衷、动作滞缓,就会被淘汰出局。我们必须高点站位,对标全球、全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对标全国各省市营商环境最高标准,力争在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排名中位居全国前列、在国务院大督查营商环境考评中位居全国前列。第一,要清醒看到实现这一目标的极端重要性。从政治责任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必须树立高标准。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先后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在去年首届进博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这既是向世界的宣言书,也是对全国的动员令。李克强总理在今年全国两会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要求我们“三个走在前列”,其中之一就是“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走在前列”。我们要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重要要求,推动营商环境进入全国第一方阵。从发展需要看,赢得高质量发展竞赛必须在营商环境上取胜。营商环境是一个地方的亮丽名片、核心竞争力。营商环境的好坏优劣,直接决定现有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引进企业的层次、要素集聚的质量。我省经济总量进至全国第 7,创造了高速增长的奇迹,要在高质量发展阶段再铸辉煌,拼政策、拼资源已经难以为继,唯有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增强环境软实力,才能持续提升生产要素集聚能力,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培育发展新动能。从初心考量看,必须尽力而为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需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就要着力解决群众最盼、最急、最忧、最怨的问题,特别是营造平等、公正、法治的环境,让最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我们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第二,要清醒看到实现这一目标的现实紧迫性。确立营商环境进入全国第一方阵目标,既是我们自我加压的主动作为,更是不得不为的必然选择。一是全球发展趋势所逼。当前,我国不仅面临中美经贸摩擦带来的困扰冲击,也面临发达国家高端制造业回流和发展中国家劳动密集型产业争夺的双重挤压。我们必须明白,中美贸易竞争的核心是科技竞争,科技竞争的关键是创新环境之争。一些高端制造业向美国等发达国家回流,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越南等东南亚国家转移,其核心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