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治水新思路依法推进黄河上中游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改革与发展会上的讲话(2015 年 4 月 24 日)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总结交流“十二五”特别是委员会十一次会议以来的水土保持工作经验,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现在,我讲几点意见。 一、“十二五”以来黄河上中游水土保持工作回顾 “十二五”期间,流域各省区按照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累计完成水土保持投资 53.9 亿元,新增治理面积 4.3 万平方公里,治理小流域 600 多条,建成基本农田 1157 万亩,营造水土保持林 2830 万亩,建设淤地坝 740 座。通过努力,流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农业生产条件大为改观,生态环境进一步好转,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更多 资料+微信: (一)因地制宜综合治理迈出新步伐。内蒙依托京津风沙源治理推进集中连片规模整治,青海以“三江源保护”为抓手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区,甘肃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和新农村建设实施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河南通过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带动生态经济大发展,宁夏按照“南治理、中修复、北预防”的思路构建西部生态安全屏障,陕西围绕水土保持提质增效实施重点项目带动、能源开发区返还治理和示范园区建设三大战略。工作中,各地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准格尔旗和洛阳成为首个全国生态文明县和文明城市,西安市汉城湖被水利部命名为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水土保持体制机制创新取得新成效。各省区出台了一系列新举措,强力推进水土保持体制机制改革。内蒙、河南、山西通过水土保持产权制度改革,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流域治理,既强化了治理责任,又拓宽了资金来源。甘肃率先出台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管理办法,在规范征收和使用方面创造了重要经验。宁夏、青海建立了项目管理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陕西利用能源开发水保补偿机制,累计投入 30 多亿元修复环境,实现了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三)水土保持法治建设迈向新阶段。新《水土保持法》颁布后,不少省区迅速跟进,陕西、甘肃、河南出台了省级实施条例或办法,内蒙、山西的实施办法即将提请人大审议。各省区还普遍加强了执法检查,四年累计检查 17万余次、查处案件 1300 余起,连续三年实现了部批在建水土保持项目监督检查全覆盖,有效遏制了人为水土流失。 (四)水土保持基础工作取得新进展。黄委会组织编制的《黄河流域综合规划》已获国务院批复,青海制订了坡耕地治理等国家重点工程实施方案,宁夏出台了 16 个水土保持专项规划,初步形成了流域、省区、重点区域规划体系,同时全面完成了流域第一次水土保持普查,完善了水土保持信息化和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网络,为流域水土流失防治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掀起新高潮。黄委会组织流域各省区主要媒体开展了“万里走黄河”大型考察采访,社会反响强烈。宁夏固原、吴忠两市开展了水土保持进党校活动,已培训干部 6700 多名。西安建成并免费向社会开放水土保持科普体验馆,采用图文、视频、模型等多种手段普及水保知识。宣传工作的不断加强,使强化水土保持工作、保护母亲河日益深入人心。 以上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各级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的不懈努力。在此,我代表委员会向各成员单位表示衷心感谢!向奋战在水土保持工作一线的干部职工致以崇高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水土流失治理任务依然十分艰巨,进度总体缓慢,特别是贫困和偏远地区的治理不理想。二是法规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部分省区至今没有出台水土保持法的配套法规规章。三是流域水土流失规律亟需深入研究,水土保持监测信息化等基础工作仍需加强。四是多元化投入机制尚未建立,资金不足仍是突出制约瓶颈。 二、以系统化思维推进新常态下的黄河上中游水土保持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加强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