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促发展 担当显作为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结束时的讲话(2016 年 10 月 25 日)这次会议议题丰富,形式多样,效果很好,开得很成功,这与大家的努力是分不开的,体现了各位组成人员认真履职尽责的精神状态。本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 2016 年市级预算调整建议草案的报告。这次市级预算调整,是在国家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的减税清费大背景下,省财政厅提出的要求,符合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切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体现了积极的财政政策,是必要的、及时的。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按照调整后的预算,严格资金使用和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本次会议审议了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这是与省人大上下联动的议题,也是一项惠泽民生的事业。前期,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分赴有关市区进行了实地检查。会议期间,大家都发表了很好的意见。从反映的情况看,《条例》修订颁布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普法宣传,全面落实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着力构建行业监管“四级体制”,落实市、区、街道、社区的管理服务责任,下移管理重心,强化分类施策,全市物业管理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物业管理与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物业管理是现代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站位要有高度。要把物业管理放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层面去思考,放到城建新提升工作中去谋划,认真领会和准确把握《条例》的内在要求,全面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全力打造多层次、全覆盖、高水平的物业管理服务,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安居乐业的和谐统一。管理要有力度。着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参与、企业主体、行业自律、业主自治的物业管理社会共治格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强化街道社区在物业管理“四级体制”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与物业企业和居民沟通联系,提高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的法治教育,扩大社会法治宣传面,真正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服务要有精度。增强服务业主观念,深入了解业主意愿,善用系统思维、法治方式、创新办法,消融业主对物业管理工作的误解,下决心把人民群众最需要最迫切的问题解决好。要重点培育发展一批综合实力强、品牌信誉好的物业管理龙头企业,走出一条专业化、精细化发展之路。本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建议凝聚着代表的履职担当,汇聚着群众的幸福期盼。本届以来,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代表建议质量越来越高,人大督办力度越来越大,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效果越来越好。一些代表建议经过认真办理,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应,得到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但是,有些建议办理还存在“重表态、轻结果”“重答复、轻落实”,涉及到多部门之间的,还存在协同机制不够健全,有相互扯皮等现象。围绕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成率,认识上要再提高。人大代表是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党委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依法履职的重要形式。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认真研究建议内容,不断创新办理思路,积极回应代表关切,充分吸收代表建议中的合理部分。效果上要再放大。要通过办理代表建议,进一步凝聚共识、破解难题、完善政策、改进工作,为推进三大主题工作、加快“四个名城”建设发挥更大效用。质量上要再提升。只有从源头上提高代表建议质量,才能从根本上提升代表建议办理水平。本届人大代表已经圆满完成任务,市人大常委会要做好新当选代表的培训准备工作,优化服务保障措施,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使代表建议能够提得准、讲得清、内容实可操作。本次会议现场询问了市政府关于“项目大突破”工作情况。自市委作出三大主题工作部署以来,市人大常委会连续采取专题询问的方式,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