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各代表团召集人会议上的讲话(2015 年 7 月 3 日)泰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就要开幕了。这次会议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立法法》、《预算法》具体要求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大会主要任务是设立泰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通过法制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对于这次大会,市委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汇报,对有关事项进行了研究和安排。现在,我们召开各代表团召集人会议,主要是通报会议的有关筹备工作情况,围绕聚精会神地开好这次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职责。希望各位召集人与大会主席团一道,坚决贯彻市委意图,全力以赴组织好、引导好大会,确保大会顺利进行、圆满成功。刚才,纪明同志通报了会议筹备工作和会务安排情况。请各代表团按照要求,认真落实。下面,我代表市委,再强调三点意见。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责任。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的设立,将为泰州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提供重大机遇,对进一步深化转型升级综合改革、推进法治泰州建设、保障我市“三大主题工作”顺利开展,具有深远的意义和影响。设立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是取得地方立法权的必备条件,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市进程中一件里程碑式的大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今年 3 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立法法》修正案,对设区的市拥有地方立法权作出具体规定,赋予设区的市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立法权,各地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为了把握机遇、抢占先机,我市已向省人大常委会呈交了《关于申请授予泰州市地方立法权的报告》,争取成为全省第一批拥有立法权的市。法制委员会是地方立法的职能机构,主要承担地方立法的规划协调、地方性法规统一审议等职能。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将有利于对地方事务进行更加及时、更为灵活、更具针对性的法律规范和法律调整;有利于推进地方治理法治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增强法治意识,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设立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是贯彻落实 2015 年 1 月 1 日开始实施的新《预算法》的具体要求,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预算体系,细化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推进预算公开的现实需要。财政经济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预算决算草案和执行情况,依法对政府实施全口径财政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调研和监督,对本市宏观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和研判,等等。经济是社会发展的命脉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将经济和财政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将有利于增强政府依法行政的公信力,确保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二要充分发扬民主,依法行使职权。参加人代会是代表履行职务的最好方式,更是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重要体现。这次大会主题明确,意义重大,各代表团召集人要充分认识开好本次会议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这次大会的目标任务,全面领会市委的决策意图,明确自己肩负的政治责任和重大使命,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团结和组织好广大代表依法履行职权,支持和引导代表围绕会议议题,充分发扬民主,凝聚智慧,汇聚共识,把市委的决策部署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坚实行动,确保开成一次凝心聚力、民主团结的大会。三要加强组织领导,增强纪律观念。这次人代会是在特殊情况下增开的一次具有特殊使命、特殊意义的大会,时间虽然比较短,但是任务重要、程序严格、意义重大。为加强对大会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大会临时党组,由我任书记,陆志鹏同志、史立军同志任副书记。由于本次会议只有半天,各代表团就不再建立临时党支部。会议期间,大会临时党组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大会各项任务顺利完成。良好的会风是开好会议的基础,各代表团召集人要切实担负起责任,督促本团代表自觉遵守大会的各项纪律和规定,确保代表集中精力,按照大会安排,认真完成会议议程。会议期间原则上一律不得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