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情况汇报今年以来,我县坚持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作为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惠民工程来抓,继续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清洁工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河长制”、“净空、净水、净土”等常态化工作,并结合实际创新工作举措,以“路长制”、城市建管提升年、交通环境综合治理和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全国文明县城复审等活动为载体,努力创优城乡环境。但对照省、市的高标准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特别是全省城乡环境整治工作会议上播放的专题片中,对我县 X 生猪养殖污染问题进行了通报,充分暴露了我县在城乡环境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对此,我县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对标省市要求,全面摸排,制定问题交办清单,建立问题销号制度,明确整改要求、时限和责任单位,并召开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会议动员部署,目前全县上下正紧锣密鼓开展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我们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一、抓整治,坚决“治污”一是动真碰硬抓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以省里通报事件整改为契机,在全县上下掀起新一轮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高潮。1 月份,接连召开全县生猪养殖污染治理约谈会议、镇全面关闭拆除禁养区生猪养殖场工作会议,并部署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集中整治月行动,明确了整治目标,即:2 月 17 日前全县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全部关停,拆除面积达到 50%以上(其中界埠镇全部拆除);到 6 月底前,全县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全部拆除,所有拆除养殖场必须进行污染源清理。7 月25 日前,全县可限养区畜禽养殖场必须达标排放,否则一律关停。围绕上述目标,压实两个责任。一方面,压实乡镇主体责任。各乡镇对辖区内畜禽养殖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并制定工作计划,实行挂图作战,整改销号。另一方面,压实部门监管责任。明确由县农业、环保、水利、卫计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畜禽养殖污染治理15 个成员单位配合,成立 4 个督查组,划片包干督办各地拆迁整治等各项工作。同时,加大公安、环保、国土、林业等部门对畜禽养殖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形成执法震慑。2 月 15 日以来,全县共拆除禁养区猪场 211 户,面积 10.3 万平方米;其中,省里通报的界埠镇胡家脑村 14 座及周边猪场全部拆除,面积达 2.5 万平方米,3 月 5 日江西电视台三套又专门进行了追踪报道,反映良好。全县在养猪场由 20XX 年的 2376 户减少到目前的 855 户,禁养区禁养率达 98%。二是持续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以“清河行动”为重点,将全县范围内水库、山塘、河流、沟渠纳入治理范围推进“河长制”工作向宽领域、深层次延伸覆盖。进一步完善制定了《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县 2024 年河长制工作意见》、《县 2024 年河长制工作考核方案》等文件,从组织体系、提升河库水质、养殖污染整治、执法、督查等 5 个方面,为河长制工作提供了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和工作遵循。在确保小(2)型以上水库和县域内主要河流水质稳定达标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了对山塘水库沟渠和河流环境的整治,研究制定《县龙溪河消灭劣Ⅴ类水工作方案》,确保用 1 年时间,消灭龙溪河 X 段劣Ⅴ类水,目前,针对水质污染原因,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沿线 6 家猪场全部拆除,对初期雨水收集不到位的 8 家企业进行停产整顿,对沿线村庄生活污水正在新建管网纳入盐化城综合污水厂处理3 月 29 日、4 月 1 日我县连续两次对龙溪河水质监测的结果均为 V 类以上。开展了湄湘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在加强全县 102 座小(2)型以上水库监管的基础上,对全县 390座塘坝进行了摸底,落实了监管责任人。每个乡镇都抓好了辖区内 2 个以上自然村水沟、水塘的清淤和 1 个以上自然村生活污水综合处理示范,并选择了 1 条河流或渠道进行试点,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三是着力抓好企业污染治理。始终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理念,严把项目审批、建设、验收“三道关口”,对新、扩、改建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