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 2024 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今年以来,我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年度民政工作要点要求,落实落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基层治理和社会事务等工作,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大美 XX”作出民政部门贡献。一、主要做法及成效(一)聚焦基本民生保障,民政兜底保障作用持续增强1、开展“党建+社会救助”工作。联合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到对桥镇、合市镇、陆坊乡、石门乡开展党的主题日活动,对 70 名党员和 110 名困难群众进行现场走访慰问及相关政策宣传。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做好 2 月救助宣传月活动,指导全县 13 个乡镇 2 个管理区完成社会救助宣传 15 场次。同时县民政局联合第三方服务公司在县行政中心锦绣广场开展了一场大型政策宣传活动,以上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8000 余份,服务群众 5000 余人次,完成新闻客户端上报文章 12 篇。2、开展一季度新增低保核查工作。完成了第一季度全县各乡镇(区)新增城乡低保的入户抽查,本次共新增 215户,实际抽查入户核实 76 户,抽查率达到 35%,积极配合市民政局低保中心对我县秀谷镇、陆坊乡开展社会救助相关业务情况进行督导和调研,并发现问题找出短板进行整改落实。3、提前谋划 2024 年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金提标提补工作。按照《江西省民生实事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4 年 10 件民生实事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民生办〔2024〕1 号)文件精神,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确保在 5 月底前全面完成困难群众保障资金的提标提补工作。4、落实困难群众保障资金。一季度共发放城镇低保4051 人次,发放低保金 XX 万元,发放农村低保 32573 人次,发放低保金 XX 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共发放 19597 人次XX 万元,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共488 人次 XX 万元。全县一季度实施临时救助共 296 人次,发放救助金 XX 万元。(二)聚焦基本养老服务,普惠服务体系建设加速推进1、积极推动城乡普惠养老服务工作常态化运行。一是加强幸福之家的建设与运营。目前我县建成幸福之家(老年助餐点)共计 86 个,目前在运营的有 50 余个,2024 年将新建幸福之家(老年助餐点)8 个,有效解决了居家老年人尤其是“六类人群”吃饭难、精神空虚、日间照料等问题,满足了老年人居家养老需求,深受广大群众欢迎。二是加强农村“一老一小幸福院”的建设与运营。按照《XX 县利用闲置村小等场所打造农村“一老一小幸福院”试点工作方案》要求,2023 年先行试点,2024 年全县铺开的原则,选定黄通乡关王村教学点、陆坊乡上李村教学点、浒湾镇黄坊村教学点 3 所闲置校舍,陆坊乡植源村 1 所居家养老点用于改造为“一老一小幸福院”,目前 4 个点均已改造完成,待设施设备进场后,组织相关人员验收通过后投入运营;今年拟选定左坊镇许家村、合市镇塘霞村、琅琚镇苕溪村、黄通乡黄通村、何源镇朱坊村、双塘镇对塘村原敬老院、城市社区文庄社区 7 个点打造为“一老一小幸福院”。三是开展互助养老“时光益站”工作。按照《XX 县互助养老“时光益站”试点工作方案》,为符合条件的高龄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协助、陪伴、健康科普等八大类服务。2024 年 1-3 月,服务对象老人 216 人;志愿者 406 人;志愿者团队 26 组;团队服务单完成 24 条;个人服务单完成 1814 条,有效满足老年人基本生活和公共服务需求,深受广大群众的好评。2、落实特困人员及高龄津贴资金保障。截至 3 月底,保障城乡特困人员 797 人,发放城乡特困供养金 XX 万元,护理补贴 XX 万元。落实高龄津贴“免申即享”工作,为80 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截至 3 月底发放高龄津贴 XX 万元和年满 60 周岁经济困难老人养老服务补贴 XX万元。3、做好低保失能老人入住养老机构工作。前期根据《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赣民规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