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县公安机关刑事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刑事执法行为,提升刑事执法质效,根据中央政法委、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关于执法司法专项检查、整治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等部署,县局决定组织开展刑事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容易滋生执法腐败、执法质效不高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案件,切实发现和纠正全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活动中存在的风险隐患,不断增强广大民警依法办案的规矩意识,健全完善执法监督管理工作体系,有效整治有案不立、立而不侦、久拖不决等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乱象,以及逐利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顽疾,不断提升全县公安机关执法质效和执法公信力。二、专项整治范围根据《全省公安机关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X 省公安机关刑事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X 市公安机关刑事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X 市公安机关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本专项整治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容易滋生执法腐败、执法质效不高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重针— 2 —对 6 类重点案件查找 7 方面问题。(一)排查 6 类重点案件1.2023 年以来作出撤销案件、终止侦查、撤回移送审查起诉,以及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人民法院作出定罪免刑、判处无罪等处理的合同诈骗、涉税犯罪、串投标等经济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范围参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执行。2.立案 6 个月以上且犯罪嫌疑人在案未侦查终结的案件。包括移送审查起诉后撤回,既未再次移送审查起诉,也未撤销案件或终止侦查的案件。同步排查立案 6 个月以上且犯罪嫌疑人身份明确,但未采取任何调查措施或强制措施的,或仅采取过刑事传唤措施的,或仅采取拘传、拘留、逮捕(包括拘留、逮捕后未上网追逃)、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刑事强制措施的,以及解除刑事强制措施但未撤销案件或终止侦查的案件。3.2023 年以来检察机关监督立案、撤案的案件。4.2023 年以来对“减、假、暂”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或提出检察建议的案件。5.近年来出现重大负面舆情的案件。6.2021 年以来重复、重大、典型信访投诉举报的涉法涉诉案件。包括 12377、12389 等各类信访投诉举报平台发现的重复、重大、典型涉法涉诉案件,依照法定程序已经终结的涉法涉诉— 3 —信访案件除外。(二)查找 7 方面主要问题1.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不当干预、过问案件等问题;2.是否存在逐利执法、选择性执法及执法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3.是否存在违反刑事、行政立案和管辖有关规定,应立不立、超期立案、违法乱立、降格处理、越权办案及违反办案程序、滥用执法权插手经济纠纷,把经济纠纷作为违法犯罪处理等问题;4.是否存在超期限办案,案件立而不侦、侦而不办或者案件长期挂案不结、应诉未诉、应撤未撤等问题;5.是否存在不当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是否存在不当采取涉产权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或者不当查封扣押冻结经营性涉案财物等问题;6.是否存在篡改、伪造、损毁、隐匿证据或采取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式收集证据等问题;7.是否存在对相关涉法涉诉信访投诉举报案件自查整改不到位问题,信访投诉事项有无未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办理等问题。三、组织领导及任务分工县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规划、统筹推进全县公— 4 —安机关刑事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法制(信访)、政治处、经侦、食药环知、刑侦、监管、督察等部门警种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相关工作。县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设刑事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成立工作专班,负责督促落实、工作调度、联系协调等日常工作。政治处:主要负责第 5 类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案件的指导督促、问题核查等工作。督察大队、法制大队(信访):主要负责第 6 类有关督察、信访投诉举报案件的条线整治工作,做好指导督促、问题核查、责任追究等工作。经侦大队、食药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