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县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全面贯彻《x 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等 x 项标准的通知》和《x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x 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实际方案的通知》(x 府函〔x〕x 号)、《x 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推进县(市、区)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 政数函〔2024〕x 号)工作部署,进一步落实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减少群众办事多头跑,优化营商环境。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以便民、快捷、高效为目标,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中心事项进驻,实行集中受理、统一办理,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二、工作安排(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 年 x 月 5 日前)县人民政府印发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步骤和要求,对推进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量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协调,加快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应进必进”。(二)排查摸底阶段(x 月 15 日前)— 2 —依托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各实施部门的事项清单,对我县所有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摸底排查,梳理确定“x 县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事项清单”,明确进驻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由分厅实施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及尚未入驻大厅及分厅的政务服务事项,同时梳理确定我县不宜进驻大厅及分厅的负面清单。(三)集中推进阶段(8 月 30 日前)1.扎实推进事项入驻。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要求,扎实推进所有政务服务事项不打折扣、不找借口、不讲条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各部门需主动与县行政服务中心签订行政审批授权书。2.设立窗口派驻人员。各部门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常驻窗口”,常驻窗口进驻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并派驻本部门工作人员到相关窗口。派驻人员需接受派驻部门和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双重管理,严格遵守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于无法胜任工作以及违反规章制度的派驻人员,县行政服务中心可以将其退回原单位,并要求重新更换人员。3.授权综合窗口办理。如因实际情况,无法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部门办事窗口,为确保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的常态化办理,请相关部门将事项的受理权限授权至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相关来件由综合窗口统一收件后再移交至相关部门进行后台流— 3 —转办理,保障群众可以随到随办。进驻分厅的事项及人员由各分厅自行部署管理。(四)巩固阶段(长期推进)1.落实监督指导。推进工作完成后,县行政服务中心要加强统一管理,通过建立健全对进驻部门、窗口的管理、监督、考核等长效机制,确保事项进驻到位、窗口授权到位,人员配齐配强,进驻部门需落实指导和培训责任,落实进驻部门的指导和培训责任,以制度形成巩固工作成果。县行政服务中心根据《x 县政务服务分厅一体化管理办法》不定期对分厅开展检查和监督,加强对分厅的管理(新增),分厅的监督指导工作由各分厅根据工作实际开展,并于每年年底将工作情况和考核情况报至县行政服务中心。2.事项动态管理。凡是进驻大厅及分厅的政务服务实施部门,凡上级下放后本部门承接的属于进驻范围的事项,必须进驻大厅或分厅;凡取消或下放下级部门的事项应及时调整进驻事项清单,并同步在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更新要素信息,通过 x 政务服务网对外发布。3.提升服务效能。各进驻部门需积极配合县政务和数据局和县行政服务中心,并主动创新积极作为,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等工作制度;以申请人视角的“一件事”目标需求为导向,通过两个以上办事服务、两个以上部门或两个以上地区— 4 —的系统、数据、人员相互协同方式,为用户提供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的“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打破事项办理的属地限制,不断拓展我县“跨域通办”事项范围,提升我县政务服务效能。(五)同步建设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完成时间:2025年 x 月中旬前)各镇(街)根据《x 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等 2 项标准的通知》(附件 3)相关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