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街道“七张问题清单”工作机制全套方案“七张问题清单”是建立党的领导持续改进机制、构建党建统领整体智治体系的突破性抓手,是省委着眼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部署的“牵一发动全身”重大改革。为切实推进“七张问题清单”应用体系化、规范化、常态化运行,不断完善党建统领问题闭环管控新机制,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七张问题清单”乡镇层面贯通工作的通知》和《2023年乡镇(街道)“七张问题清单”工作月度评分细则》制定本机制。组长:副组长:组员:“七张问题清单”涵盖巡视、审计、督查、生态环保督察、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网络舆情、群众信访等领域重大问题。上报问题清单须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纳入全量问题库和推送“蓄水池”。线下问题上报:街道干部和村社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可对照《七张问题清单分工表》,将问题报送至分工表上的对应联络员处,由联络员进行筛选并经过分管领导审核,每月 15日之前至少报送 2 个问题。线上问题上报:借助基层治理四平台归集各个领域的问题,— 2 —由总联络员每月从中筛选出至少 2 个问题清单上报。(一)纳入清单问题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会同领导小组相关成员研究清单内容。根据清单内容将问题交办至相关责任人,由责任人负责及时向清单主管部门报送整改方案、反馈进展情况、申请办结销号。(二)未纳入清单问题全量问题库中未被纳入清单的问题,由乡镇(街道)自行整改,按照定目标任务、定责任模块(平台)、定具体措施、定完成时限“四定”要求,采用“一表清”方式(见附件 6)线下进行动态管理,实现全量问题发现、交办、整改、办结闭环管控。问题办结后及时在“七张问题清单”应用内将“当前状态”更新为“已完成”。(三)计分标准根据当月纳入省、市、县级问题清单主(被)动发现情况进行加(扣)分。①主动发现的,每个问题按照省、市、县不同的发布层级对上报主体(干部或村社)进行相应加分,省级 3 分/个,市级2 分/个,县级 1 分/个,若本单位作为协同单位则减半加分。②被动发现的,每个问题按照省、市、县不同的发布层级对问题责任对象(干部或村社)进行相应扣分,省级 3 分/个,— 3 —市级 2 分/个,县级 1 分/个,若本单位作为协同单位则减半扣分。自问题交办之日起,相关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上报整改方案。逾期上报的,对整改责任人或村社年终考核按照省、市、县级问题分别扣 3 分、2 分、1 分,若本单位作为协同单位则减半扣分。(二)进度反馈整改进展根据各清单分机制定期报送,直至清单销号。①进度反馈期内,每期均按时完成进展反馈,对整改责任人或村社年终考核按照省、市、县级问题分别一次性加 3 分、2分、1 分,若本单位作为协同单位则减半加分。②进度反馈期内,进度反馈缺位 1 次,对整改责任人或村社年终考核按照省、市、县级问题分别扣 3 分、2 分、1 分,若本单位作为协同单位则减半扣分。(三)办结销号办结销号验收审核,一般应在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填写《“七张问题清单”整改工作销号审批表》报清单主管部门审核。①按时完成办结销号,对整改责任人或村社年终考核按照省、市、县级问题分别加 3 分、2 分、1 分,若本单位作为协同单位则减半加分。②逾期办结销号,对整改责任人或村社年终考核按照省、— 4 —市、县级问题分别扣 3 分、2 分、1 分,若本单位作为协同单位则减半扣分。对“七张问题清单”整改销号过程的工作方法、制度创新、优秀案例进行总结提炼。①七张问题清单相关做法列入省、市、县级“示范榜”,对整改责任人或村社的年终考核分别加 4 分、3 分、2 分。②相关做法获得中央和国家部级、省级领导批示肯定(批评),对整改责任人或村社的年终考核分别加(扣)6 分、4 分。③相关工作获得中央和国家部级、省级荣誉,对整改责任人或村社的年终考核分别加 4 分、2 分。④被省、市、县督查通报作为反面案例的,对整改责任人或村社的年终考核分别扣 3 分、2 分、1 分。附件 1:《街道“七张问题清单”分工表》附件 2:《“七张问题清单”新增问题报送表》附件 3:《“七张问题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