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战部 2024 年民族团结工作总结一、主要做法和成效(一)围绕一条主线,着力深化宣传教育。一是积极开展民族教育活动。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和市委部署要求,精心制定实施方案,通过“请进来、走出去”、专题讲座、现场教学等多种形式,开展民族团结教育 67 场次。二是全面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以中央、自治区、自治州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为原型制作电影《祖国的花朵》,在电视台播出,并在有关网站、微信、微博、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展播,发挥好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三是广泛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把学习使用国家统编教材作为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领导小组,制定了《伊犁州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实施方案》和《伊犁州普通话提升行动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二)依托一个平台,发挥统战优势。成立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纳入全市民宗工作总体布局,推动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宗教界主动参与的工作格局。切实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跨市县走访联系机制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信息库。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外地务工经商人员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3718 人,办理护照 16 人。在全市 9 个街道成立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社区服务中心,有专职工作人员 28 人,兼职 76 人,构建了社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网格化”管理模式。(三)构建两个环境,促进民族团结。一是坚持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以“民族团结一家亲”“三进两联一交友”“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新疆是个好地方”等活动为载体,推动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二是推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社区环境。大力实施边境地区基础设施改善工程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计划。争取并落实国家项目资金 5.6 亿元,新建改建农村公路 1209 公里、桥梁 101 座,改造农村危旧房 287 户,建设安居富民房 324 套、抗震减灾房 234 套、棚户区改造安置房 2603 套,城镇供水管网覆盖人口 17.9 万人,新增供气面积 9.62 万亩,城市、乡村光纤覆盖率分别达到 99%和98%,各族群众过上了幸福美好的生活。三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扎实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全市共有 19 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设,先后命名省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12 个;坚持将民族团结融入城市各个角落、城乡各个方面,打造市级主题公园 4 个、街头广场 10 个、文化长廊 5 条;持续举办“结对子·种文化”活动和“石榴花开节庆中华”系列活动,全市 1:1 复制建成结亲连心场所 30 个;积极组织开展第 32 个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在全市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 1000 余场次;大力实施“百千万”培训工程,累计培训 2.4 万余人次;积极推动建立青少年常态化联合管护机制,共创建各族青少年联合管护站(点)208 个。四是加强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和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公共场所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学生等开展分众化、精准化的宣传教育和多层次、全方位的培训轮训。(四)完善四项机制,保障民族地区稳定繁荣。一是全面落实维稳责任。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自治区实施细则、《伊犁州党委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伊犁州维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定》,按照上级维稳工作会议要求,及时分析研判我市涉及民族因素的风险隐患和社会稳定形势,逐一落实维稳责任清单切实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二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理。认真落实“门前五包”“包村(社区)领导、包案领导、包案民警、包案检察官、包案律师”责任制,充分发挥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