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省长在 2024 年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2015 年至 2023 年,**省 60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从 560.4 万人增至 792 万人,增幅为 41.3%,占总人口的比重从 11.82%提升至16.95%,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 2024 年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决策部署,总结交流经验,分析形势任务,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总结成绩,坚定信心 加强制度设计,养老服务制度框架进一步完善。**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把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对市(州)党委政府的综合考评事项,建立由常务副省长任总召集人、27 个部门参与的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出台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 10 余个制度性文件,为加快**养老服务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养老服务供给持续增加。**省持续加大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投入。2020 年以来,中央、省级累计投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 54.7 亿元,全面推进城镇地区“街道―社区―小区―家庭”四级服务网络和农村地区“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建设。目前,全省建成和在建各类养老机构 1148 个,运营的养老机构 840 所,机构运营床位 9.46 万张,护理型床位 5.9 万张,护理型床位占运营养老床位的 62.31%,比“十三五”末增长了 15.91 个百分点。全省建成和在建街道级养老服务中心 222 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4751 个,农村老年活动室 8476 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 88.7%,比“十三五”末增长了 38.6 个百分点。社会参与、功能齐全、服务多样、可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网络初步形成,有效供给持续增加。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养老事业与产业协同发展。**省持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自 2020 年起,省级每年筹集资金 1.58 亿元,建立了社会兴办养老机构每床 6000-12000 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每床每月最高 280 元的运营补助、在运营补助基础上再上浮 20%的运营困难补助、每床每年 80%的综合责任保险补助、民办养老机构消防改造补助等扶持政策,撬动社会资本 40.55 亿元。实施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改革,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基础设施和专业服务能力建设。积极推动养老领域新增专项债券项目申报,争取专项债券资金 7.68 亿元。目前,全省社会力量经营养老机构 284 家,实现养老事业与产业协同发展。 抓牢关键环节,基本养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组织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行动,完成 1.08 万个隐患点整治。实施“康养云师傅”培训工作计划,培训养老护理人员 7.4 万人次,所有养老机构负责人轮训一遍。推广“医养结合”模式,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达 166 家,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率达 98%,养老机构照护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开展新时代“老年幸福食堂”建设行动,全省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的机构(站点)达 499 个。开展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行动,全省已完成适老化改造 5.4 万户。成立省级养老服务标准化委员会,制定一批省级养老服务行业标准,对 327 家获得相应等级的养老院进行表彰、授牌,给予资金激励。 二、正视问题,明确方向 **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作为“未富先老、未备先老”的省份,与国家的发展目标要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 对养老服务形势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一些地方对日益严重的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重大社会影响认识不足,养老工作还停留在对特困老年人养老的兜底性保障,对普惠性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重视不够。部分地方对老龄化加速发展所带来的传统家庭结构深刻调整、家庭功能弱化,以及养老专业服务需求不断增长的机遇和问题认识不足,理念不新、合力不足、投入不多、督导不力,导致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 老年人消费能力不足,消费意愿不强。一是困难老年人基数大,基本养老保险收入较低。**省现有 85.18 万名低保老年人、7.3 万名特困供养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