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自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来,县纪委监委始终把这一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通过精准锁定整治重点、图表化推进工作,制定了详尽的工作方案和任务分工,不仅有效提升了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精准度,也深化了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强化监督,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为切实压实主体责任,县纪委监委成立了 7 个集中整治工作专班,深入各乡(镇)和行业主责部门进行实地指导,确保集中整治工作责任落实到行业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紧扣民生痛点、难点、热点问题,精准发力,要求每个部门至少开展 2 个突出问题的治理,动真碰硬、深度整治。截至目前,共推动排查各类具体问题 450 个,完成整改 420 个,整改率达到 93%。一批针对行业系统问题的专项整治取得显著成效,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问题也得到了有效解决。 (二)精准发力,专项整治典型问题。全面承接“3+4+3”重点整治项目,并结合县实际情况,将 2 个专项整治确定为县级重点整治项目。通过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 70 个,推动整改 65 个,下发交办通知 80 份,进行谈话提醒 20 人,发现问题线索 48 条,立案并采取留置措施 10 人。同时,县纪委监委还积极推动点面协同,与县农业农村局强力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整治,查处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的村组干部 25 人,涉案资金达 50 余万元,留置涉嫌贪污的村支部书记、主任 5 名,规范村组账户 40 个、资金 200 万元,将 35 万元脱离监管的“包包账、糊涂账、断头账”从村小组长手中追回,预计 9 月底完成全县 180 个村民小组共计 2 亿元集体资金纳入监管平台管理。 (三)强力办案,带动整治工作深入推进。由 12 名班子成员领衔 12 个办案专班加 2 个审理专班,采取非凡手段,通过适时提醒、每周调度、每月通报和季度分析等措施,确保案件及时受理、即时办结。我们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敢于动真碰硬,攻坚克难,集中整治期间全县共立案 180 件,涉及 220 人。其中,县管干部立案 25 人,采取留置措施 18 人(其中县管干部 6 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160 件 180 人,移送司法机关 12 人,全县 25 个乡(镇)纪委全部消除了集中整治“零立案”的空白。 (四)对症下药,巩固整治成效长效化。在与行业部门共同分析突出问题、研究整治措施的基础上,注重从案件查办中发现问题,督促行业部门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通过集中整治,我们切实将整治成效固化为长期有效的制度机制,提升了源头治理效能。先后向 40 家单位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 50 份,下发交办督办通知 60 份,推动健全完善制度 25 项。 二、存在问题 一是压力传导不到位,未能真正形成严的氛围。在集中整治过程中,我们未能充分传导工作的压力,对行业部门和乡镇的工作要求不够严格,对于行业部门和乡镇在集中整治中的敷衍应付现象,约谈提醒和问责的力度较弱。因此,集中整治的主体责任未能完全落实到位,仍然存在上层热、中层温、下层冷的现象,一些单位存在过关心态,未能真正做到超常规推进集中整治工作。落实“严”和“实”的整改措施显得尤为迫切。 二是聚焦不够,未能彻底排查突出问题。我们在督促行业部门和乡镇排查问题时,未能处理好监督与协作的关系,更多的是督促上报问题,却缺乏对部门如何聚焦重点问题的具体指导。因此,行业主责部门和乡镇找不准问题排查的方向,导致排查出的问题数量少、覆盖面不广和不聚焦。例如,2024 年 7 月,县纪委监委仅组织开展了一轮乡村振兴督查,就发现了 60 个问题,说明部门和乡镇在梳理排查突出问题方面不够深入,没有做到应报尽报。很显然,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指导和协调,确保问题排查更全面、更精准。 (三)问题线索质量未达标。督查指导部门未能直面问题,缺乏勇于碰硬的精神,未能有效排查问题线索,导致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质量偏低。对部门提出的问题线索缺乏深入的分析研判和严格把关,个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