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 年工作情况总结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一、2024 年工作总结(一)服务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坚持信息采集等工作,及时调整优抚对象范围及标准,为 327 名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办理了新增优待证,为 651 名符合条件退役军人办理了优待证换发补办手续,将 85 名符合条件的无军籍职工纳入管理服务范围。加强数据动态管理,全面摸排核实全市 12719名退役军人的情况,为每名退役军人建立了个性化档案,并通过全国退役军人系统数据库进行维护。推进示范型中心(站)创建,按照“全覆盖、多联合、零距离”的原则,打造了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备的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点。强化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五有”建设,即有场所、有人员、有经费、有制度、有党旗,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市级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19 个、县级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43 个。发挥“党建+信访”运行机制效能,制定下发《关于健全矛盾化解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的工作方案》《关于健全矛盾化解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的实施方案》,对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和局属单位矛盾问题进行排查化解,今年共解决矛盾问题 12 个。认真做好管理信息平台更新和维护工作,严格实行台账管理制度,对全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进行信息化管理。按规定完成信访案件的办理工作,今年来共处理信访事项 29 件,其中:接访 26 件,办结率 100%,满意率 100%。(二)优待抚恤政策全面落实。及时调整部分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标准,在全省率先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报销,今年累计帮助 909 人次退役军人报销费用 174.78 万元。常态化做好管理信息平台更新和维护工作,按时完成各类优抚对象的信息录入和增减变更工作。按时完成残疾军人伤残关系转移工作,共为 849 名残疾军人办理伤残关系转移认定手续。为 127 名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办理了退休手续。调整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今年全市发放生活补助金2833.4 万元,惠及近 18 万人。高质量完成年度征兵任务,共接收高校新生 88 人,应征青年 782 人,入伍大学生 48 人;参加兵员征集体检 1095 人,确定预征对象 402 人;办理优秀大学生士兵保送入学 38 人;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 68 人,占全年任务数的 66.7%。(三)安置就业质量稳步提升。扎实做好移交安置工作今年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48 人,安排工作岗位 143 人;接收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 219 人,安排工作岗位 1336 个;接收省级以上单位接收退役士兵 7 人,安排工作岗位 192 个。积极做好退役军人就业服务管理工作,举办退役军人春季专场招聘会、“老兵永远跟党走”等招聘活动 6 场次,提供岗位 1100 余个,涉及机械、电子、化工、建筑等多个行业;开展就业创业培训 3 期,培训人数达 240 余人次;开通就业创业热线电话服务,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咨询和帮助。依据政策规定落实军转干部相关待遇,2 月 1 日组织召开 2024 年全市军转干部座谈会,为 47 名军转干部进行了职务职级确定;调整改革方案计划指标 18 名,其中:计划调任 5 名,计划晋升 13 名;为 76 名军转干部办理任免登记手续并按新任职文件执行工资福利待遇。依据政策规定落实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条件举措,面向我市退役大学生士兵招录公务员 53 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5 名);全市共有 102 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进入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四)双拥共建成果显著增强。扎实推进红色资源保护利用,修缮烈士纪念设施 49 处,安葬散葬烈士墓 406 座;调整更换市县乡村四级烈士纪念碑 196 座;整理修复重点烈士纪念设施 4 处;为 49 处烈士纪念设施安装标志牌 196 块;在烈士纪念设施附近建立清洁区 8 处;整理编写烈士陵园有关资料 4 册;在网络上创建烈士纪念园馆 8 个。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双拥创建活动,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动新时代爱国拥军文化进企业活动扎实开展;开展“情系边海防官兵”拥军优属活动,大力营造“人民海军一家亲”的浓厚氛围;持续开展“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