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农民工在工农互促、城乡互补中逐步成为产业工人的主力军、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解决好农民工问题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抓手。2024 年 11 月,人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10 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做好农民工服务保障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着力方向。近年来,我国不断优化农民工服务工作,在解决农民工就业、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也要看到,尽管农民工在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中的作用更为凸显,但进城农民工相对“边缘化”、农村“空心化”“老龄化”等态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为此,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亟须进一步做好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 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内在要求。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工群体逐步从“进城打工者”发展为“城市建设者”。由此,在持续优化进城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的同时,积极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支持,成为城乡融合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方面,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做好进城农民工服务保障是基础。首先,提升城镇化质量,须积极引导农民工落户城市,更好解决“半城市化”“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滞后”“城市建设与人口规模不匹配”等问题。其次,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须更好帮助农民工扎根城市,促进农村承包地退出或延长流转时间。最后,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须大力支持农民工安居城市,促进农村生产生活用地设施布局优化。 另一方面,推进以城带乡、城乡互促,引导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是关键。首先,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须引导促进农民工就地就近市民化,带动技术、资本、管理等要素向县域集聚。其次,推进乡村产业振兴,须服务保障农民工返乡创业兴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最后,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须鼓励支持农民工返乡回乡后参与治理,为乡村发展注入活力。 新形势下,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面临的现实考验。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既重塑了城乡关系新格局,也使自身诉求日益多样化。正因如此,持续做好农民工服务保障面临不少新的考验。 一是进城农民工落户意愿问题。近年来,我国城镇落户门槛大幅降低,但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仍显著低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原因在于以下两方面。一方面,进城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以下简称“三权”)维护与退出机制尚不健全,现实中还存在担心落户城市后会失去农村收益的情况。另一方面,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推进,城镇户口的福利增进效应弱化,进城农民工落户积极性下降。此外,城市高居住成本、低就业稳定性以及职业技能欠缺等因素,也会抑制进城农民工落户的意愿和能力。 二是基本公共服务可及性问题。因落户意愿弱化,基本公共服务能否与户籍脱钩、与常住挂钩,直接影响进城农民工服务保障水平。一方面,在一些城市的居住证赋权并不充分,持证人不能普遍享受包括子女教育、本地居民医保、保障性住房申请、社会救助等在内的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另一方面,我国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尚不健全,“钱随人走”“地随人走”等奖励办法,在实践中对人口净流入城市的激励效果有限,影响地方政府持续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此外,进城农民工数据信息收集成本高,部门间数据未能充分共享,公共服务线上线下尚难以精准高效对接 三是城镇综合承载能力问题。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对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一方面,随着超大特大城市出现“大城市病”、中小城市面临“城市收缩”,各类城市普遍存在安全韧性不强、宜居水平不高等问题。另一方面,随着人口流动变化出现新趋势,越来越多的农民工选择到县城就业安家,亟须更好统筹县城居民和农民工生产生活需要,因地制宜补齐县城在产业发展、就业吸纳、公共服务、创业支持、生态保护和市政设施等方面的短板弱项,更好发挥县城连接城市、服务乡村的作用。 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实现机制。城乡融合发展的实质是人的双向流动与全面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应与时俱进健全农民工服务保障机制,更好满足农民工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首先,坚持人民城市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