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创新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的做法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13/10/8 13:38:11浏览次数:3205 文·彭元 近年来,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以派出所等级评定为抓手,积极探索,改革创新,在等级评定中全面实行“动态升降,优胜劣汰,奖优罚劣,挂钩综考,奖惩兑现”,积极推进全州派出所正规化建设。目前,在全州 88 个派出所中,涌现出了吉首市乾州所、花垣县三角岩所、泸溪县白沙所、龙山县民安所、永顺县芙蓉所等 11 个拿得出、叫得响的一级派出所,拥有二级所 26 个、三级所 40 个、四级所 11 个,无五级所,派出所正规化建设受到了湖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的充分肯定。通过派出所等级评定,充分激发和提升了全州基层派出所的活力和实战能力,强化了公安工作的基层基础,有力促进了全州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动态升降,打破派出所等级评定的“终身制” 派出所等级评定是推动派出所正规化建设的重要手段。但在过去的考核评定中,有时为了保证综合考评不扣分或达到上级规定的等级比例等,对考评结果靠后的派出所应降级的未降级,应升级的没升级,能上不能下,或者应上的又不能上,形成“终身制”,导致基层派出所“干好干坏一个样”,等级评定工作搞形式、走过场,派出所工作活力不能很好激发,正规化、规范化建设起色不大,等级评定这一派出所有效管理手段也不能充分发挥作用。 近年来,为了彻底扭转这一局面,我们积极改革创新,在派出所年度等级评定中,积极推行“动态升降,优胜劣汰”的创新举措,打破派出所等级评定的“终身制”,从而充分发挥制度的优越性,激励基层派出所在正规化建设中创先争优。一是实行末位淘汰制。凡在年度派出所等级评定考核中,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派出所得分排名末位的,均自动下降一级等次。如吉首市红旗门派出所在 2011 年的评定中,得分在全州一级所中名列末位,就由一级所降为二级所。二是实行首位晋级制。凡年度等级评定考核的二级、三级、四级所,得分排名第一的,上升一级等次。如花垣县三角岩派出所在 2012 年的评定中,得分在全州二级所中名列第一位,就由二级所升格为一级所。这是一种优胜劣汰、动态评定的体制,即等级高的派出所并非高枕无忧,如果不努力工作,每年都会末位淘汰一个;等级低的派出所也并非看不见希望,只要加倍努力,每年同级所考核第一的就会晋级一个所。这样,就在全州各基层派出所中形成了一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环境,有力地推动了派出所正规化、规范化建设。 奖优罚劣,切实搞好等级评定成果的实际运用 准确、科学地运用好派出所等级评定的成果,是切实发挥等级评定制度优势的核心,也是充分调动和激发基层派出所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关键。近年来,我局党组坚持把评定结果与派出所的政治待遇、物质奖励和实行诫免谈话、末位调整等奖惩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和高度体现等级评定制度的激励作用和权威性。具体运用上主要表现于“四个挂钩”:一是将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直接挂钩。对年度考核评为一级所第一名的和二级升一级的派出所,记集体三等功一次,奖励 5000 元,所长、教导员报记三等功;对年度考核三级升二级的,记集体嘉奖一次,奖励 3000 元,所长、教导员报记嘉奖。这样能使他们真正感受到政治荣誉,感受到自己工作得到了肯定,并且得到了回报。二是将考核结果与干部提拔直接挂钩。将考核结果作为派出所民警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以“人适其事,事得其人”,让派出所民警赶有目标、干有劲头。如 2011 年,泸溪县白沙所、永顺县城中所,因考核成绩优秀,所长先后解决正科级待遇并被提拔。三年来,全州先后有 32 名派出所民警因考核成绩优秀,解决了副科、正科待遇或被提拔重用。三是将考核结果与诫勉谈话、调整免职直接挂钩。对降级的派出所,由州公安局责令县市公安局局长、政委、分管副局长对所长、教导员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两个年度考核降级的,责成县市公安局免除所长、教导员职务。三年来,先后有 2 名所长被免职,9 名所长因等级评定考核排名靠后被调整。四是将考核结果与当年综合考评直接挂钩。未达到全州一、二、三级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