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3 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今年以来,XX 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做好考核评估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要求,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乡村振兴主基调,聚焦主责主业,筑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实基础,接续推进移民致富提升行动、各级反馈问题整改、防返贫监测帮扶、脱贫人口增收等重点工作。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一)积极推进各级各类反馈问题整改“清仓见底”。坚持问题导向,把区市相关部门反馈的问题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先后开展国家乡村振兴局暗访反馈问题整改和银川市委农办第一季度工作提示函整改、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落实情况督查整改,并及时开展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县级督查。目前,整改问题 14 个,正在整改 1 个,已整改完成 12 个,取得阶段性成效 1 个。(二)全力推进脱贫人口增收。一是加强收入监测。依托自治区和国家系统,运用“互联网+”,有效采集录入 1-5 月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数据,通过抽查、实地核查等方式确保应采尽采、准确录入。截至目前,脱贫人口前 8 个月人均纯收入 8773.7 元,同比增长 11.6%,增加 912 元;二是加强分析研判。先后召开全县收入分析会议 2 次,针对收入不增反降户及时梳理反馈各乡镇,并给予针对性指导。三是加大产业投入力度。将争取到的 2023 年衔接资金 60%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产业发展,开展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产业补贴 353 户,发放产业补贴资金 319 万。四是做好稳岗就业促进。强化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工资性收入,开发乡村振兴公益岗位 140 个,充分发挥帮扶车间带动务工作用,目前 10 个帮扶车间稳定运营,带动脱贫人口务工就业 87 人,全县脱贫人口已稳定外出务工 2568 人,完成年度任务 2500 人的103%。五是加强开发式帮扶举措。制定下发县级《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返贫监测帮扶“4+1”专项行动的通知》,同步完善监测对象一户一档,通过种植、养殖等特色产业与农户利益联结,保证监测对象至少有 1 项产业就业帮扶措施。全县风险未消除监测对象产业帮扶举措占比 58%,就业帮扶举措占比 42%。六是积极落实惠民政策。发放 2022 年秋季雨露计划 243 人 36.45万元,查漏 4 人并已完成公示,审核 2023 年春季雨露计划 232人,发放 2022 年第 4 季度小额信贷 314 人 15.68 万元、2023年第 1 季度小额信贷 330 户 15.3 万元。七是做好重点人群培训。积极开展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实用技术培训 100 人,致富带头人培训 20 人,技能培训 10 人,完成 2023 年自治区下达重点人群培训任务 58%。并于 3 月 5 日-12 日举办全县“乡村振兴人才培育提升计划”专题培训班,组织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乡村振兴专干、网格员、基层干部等 42 人赴厦门培训,开启乡村振兴基层末梢人员外地培训拓宽视野新篇章。(三)持续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水平。一是义务教育保障方面。严格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目前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入学率分别达到 100%和 99.73%,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 101.95%;完成 2023 年上半年各学段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共资助各类贫困学生 6024 人次,发放助学金 332.26 万元。二是医疗保障方面。不断提高家庭医生服务质量,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完善医保信息系统和结算平台,实现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医保参保数据动态监测。截至目前,我县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特殊困难人员参保率达到 100%。三是住房安全保障方面。建立农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完成农房改造任务 2 户,排查农村 25 年以上房龄住房 12584 户,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实施即增即改保障农村住房安全。四是饮水安全方面。持续做好 XX 县南部、闽宁、政台 3 个水厂日常运行监督,实现前半年供水保证率达到 98%以上;积极开展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实施胜利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