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村振兴局 2023 年工作总结及 2024 年工作计划2023 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乡村振兴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以省级防返贫挂牌督办为契机,持续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抓好全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现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一、2023 年工作总结(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坚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截至11 月,全县现有脱贫村 107 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 21 个、脱贫户 26844 户 68876 人、监测对象 1737 户 3589 人,其中2023 年新增监测对象 1085 户 2271 人。(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突出党建引领,夯实巩固拓展堡垒。深入开展主题教育,组织开展理论学习活动 3 次,中心组学习会 6 次,召开党建专题会议 2 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 3 次,专题党课 3 次,开展交通劝导、城乡环境整治志愿服务主题党日活动 10 余次;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筑牢党员干部初心使命。二是坚持高位推动,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要求,调整充实以县委书记、县长为双组长的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 8 个专项工作组,确保上下联动、部门协同、一体落实。今年以来召开县委农村工作会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等专题会议 6 次,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会议 5次,研究制定《做好 2023 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意见》《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整改方案》《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部门联动制度》等制度,全面压实各级责任。三是落实全面帮扶,强化力量统筹。严格落实“摘帽不摘帮扶”要求,派驻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 321 名,实现107 个脱贫村和 21 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全覆盖;制定《县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管理办法》《县 2023 年度驻村帮扶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健全“县乡村三级分级负责、派员单位及有关方面共同参与”管理体制,为巩固脱贫成果保驾护航;突出常态长效,强化监测帮扶,为监测对象全部落实乡科级领导干部监测联系人,保持县级帮扶单位、帮扶人稳定。按照“红卡户”半月一走访、“黄卡户”一月一走访“蓝卡户”一季度一走访,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确保责任不松、帮扶不减。四是坚持常态督导,强化跟踪问效。坚持将巩固脱贫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纳入目标绩效管理并列入县委重点督导内容,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考评机制,推进情况每月一调度、每月一会商、季度一考评,依据结果评出“三佳”“三差”乡镇,切实做到督导到位、责任不松、帮扶不减。五是做好政策衔接,织牢兜底保障。严格落实摘帽不摘政策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出台的系列政策,因地制宜制定《建立农村低保与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等 29 个细化政策,实现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等政策全覆盖。全县所有脱贫户“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稳定,脱贫家庭适龄儿童入学率、脱贫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均达 100%,符合享受低保、五保兜底政策的脱贫群众实现应保尽保。六是做好重点衔接,夯实帮扶村基础。制定《〈关于扎实做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工作的指导意见〉责任分工方案》,编制完成 21 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年度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各项支持政策,推动财政、金融、土地等帮扶政策和社会力量等帮扶资源向重点帮扶村倾斜,统筹交通、水利、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专项资金 4558.62 万元用于支持重点帮扶村完善产业配套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向 21 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选派第一书记 21 名、驻村工作队员 42 名,落实帮扶企业 21 家。七是做好项目衔接,发挥资金绩效。抓好项目储备,统筹谋划一批衔接资金项目,2023 年各级财政衔接资金投入22839 万元,其中:央省资金 17514 万元、市级资金 1425 万元、县级资金 3900 万元,按照“村级申报、镇乡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