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生活纪律研讨发言材料党的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关系党的作风和形象。生活纪律作为党的六大纪律之一,主要明确了党员干部在物质生活、两性关系、家风家教、社会交往等方面的限制性和禁止性规定,其本质要求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条例》第十一章第一百五十条至一百五十四条,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作了明确规定,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锤炼道德品行,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和行为,以更好发挥党员、干部言行对全社会的示范效应。党员干部遵守生活纪律,首先要做到崇俭戒奢、艰苦朴素党员干部在物质生活上树立艰苦朴素的理念,养成勤俭节约的生活习惯,既是个人身心健康的重要保障,更是形成良好党风、政风和民风、社风的必要条件。延安时期,当毛泽东的表兄文运昌得知毛泽东在延安做了“大官”而请求介绍工作时,毛泽东回复:“吾兄想来工作甚好,惟我们这里仅有衣穿饭吃,上自总司令下至火夫,待遇相同,因为我们的党专为国家民族劳苦民众做事,牺牲个人私利,故人人平等,并无薪水。”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更是给自己定下三条原则:念亲,但不为亲徇私;念旧,但不为旧谋利;济亲,但不以公济私。一代代— 2 —共产党人更是严格遵守家规的典范。焦裕禄教育一家扎根兰考,要求子女“工作上向先进看齐,生活条件跟差的比”;他不让孩子“看白戏”,将票款如数送给戏院,又建议县委作出“十不准”的规定。谷文昌一贯严格要求自己和家属子女,不搞特殊,不以权谋私。二女儿结婚想让他批点木材做家具,他严词拒绝:“当领导的要先把自己的手洗净,把自己的腰杆挺直!”党员干部要坚持把生活纪律挺在前面、落实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对照先进典型和身边榜样及时查找自身不足,坚持工作向高标准看齐、生活向低标准看齐,始终保持艰苦朴素、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两性关系既是婚姻、家庭生活中的重要关系,也是生活纪律规范的重点领域。《条例》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要给予党纪处分;情节严重的,还要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而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则从重处分。“在被查处的党员干部中,见色起意、因色致贪而身败名裂、家庭破碎、身陷囹圄的并不少见。因此,党员干部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去非分之想,把两性关系严格限制在道德和婚姻家庭范围内,管好自己、守住道德和法纪底线。家风是家庭成员在长期生产、生活中形成的一种道德文化— 3 —风气。家风好坏对家庭成员乃至社会都有深刻影响。党员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党员干部的家风折射作风,其家庭家风家教情况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的形象,是人民群众评判党的工作成效的重要参照物。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员、干部修身正己提出明确要求,指出“生活是工作的基础,生活上做不到自觉自律,工作就难以做到清正廉明”,强调“端正思想品行,提升道德境界”,“以优良党风带动社风民风向上向善”。从各地近年来查处的相关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看,家风不正会滋生出诸多腐败乱象。有的对身边人失管失教,纵容、默许这些人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私利,反过来被身边人“拉下水”;有的大搞“近亲繁殖”“裙带关系”,上演“家族式腐败”,最终导致亲人们“同堂共审”,等等。根据《条例》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要给予党纪处分;情节严重的,还要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党员干部要继承和弘扬革命前辈的红色家风,以反面典型为戒,经常对照生活纪律标准,从严管好家属子女,教育引导他们安分守己、本分做人,过好家庭关、亲情关。党员干部在全社会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仅体现在日常工作中,也应该体现在八小时之外的业余生活中,特别是互联网时代,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不仅体现在线下,还应体现在线上。— 4 —党并不能因为下了班、出了单位,就可以忽视或无视自己的身份,降低对...